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需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27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资源条件建设,有效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需求项目的遴选工作,暑期前已提醒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现将2024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需求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科学统筹。兼顾本科生与研究生教学、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等多方面需求,统筹规划学院各类专项经费和各类个人项目经费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保障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2.系统谋划。要对接国家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发展战略人才需求,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位系统设计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积极引入现代产业学院等校企合作育人项目,切实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3.开放共享。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实验实训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方面的作用。

二、申报重点

紧紧围绕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和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持续加强实验实训资源对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保障度。教学类项目申报要以优先保障实验教学急需为基础,以新获批专业实验室建设、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和校企合作育人项目等为重点;科研类项目申报要以使用率高、共享面广和预期效益多为基础,以博士点立项和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成果丰硕的项目为重点,着重打造依托省级科研平台具有学术影响力的科研团队;学科建设类项目申报需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许可范围内,根据下年度预算计划,自主申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项目申报工作的规范性。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材料规范,避免信息填报不完整及不准确、专家论证意见内容形式化等不规范现象。

2.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项目需求申报入口对仪器设备验收后不及时投入使用、仪器设备使用率低、仪器设备长期闲置造成浪费等行为,学校将按照《阜阳师范大学仪器设备需求立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严肃追究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申报人的责任。

3.坚持凡立项必论证的工作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专题组织有关项目的需求论证,尤其是含有大型仪器设备需求的项目,严控进口设备需求,项目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四、材料报送

此次项目申报继续使用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的有关材料,同时应按照《阜阳师范大学仪器设备需求立项管理办法》,备齐其他相关材料。已落实经费的项目和保障基本实验实训教学的急需项目,请在申报材料的备注栏里注明相关信息。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928日前报送材料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正行楼1109室)。申报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sysx@fy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及事项,联系人:丁正祁,电话:2596385



 阜阳师范大学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