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4-03-12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重点排查特种设备安全。全面排查实验室压力容器(含高压灭菌锅)、高压反应釜、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有专人管理;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特种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是否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包括危化品采购、入库、领用等环节管理和材料归档情况,化学品暂存库使用与管理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重点检查实验室的灭火器是否符合标准,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4.生物安全。重点检查P2实验室是否按规定运行,实验室动物管理是否规范。

5.仪器设备安全。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前,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

(一)单位自查2024311日—315日)

各学院要结合自身情况与隐患整改任务分工,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315日(周五)11:00点之前将《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技术科(正行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u.edu.cn. 电话:2596386

(二)学校抽查2024318日—322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技术工作组,提前半天通知,到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好;逐级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准备工作,保障各类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自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隐患预案等,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确保实验教学活动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阜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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