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班评选推荐基础上,经2021年10月15日文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蒋姣娇等47名同学为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5日-10月2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到景行楼829辅导员办公室反映或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人:刘亚辉, 联系电话:2591122。
文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