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1-03-15    


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各单位、各部门目标任务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组成

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编制目标任务。目标类型分为党建指标和发展指标,分值各100分。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党建指标与发展指标目标任务的构成见附件1。

二、目标任务制定依据

依据《阜阳师范大学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校党〔2019〕94号)、《阜阳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校党〔2020〕121号),对标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制定目标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要求、高水平大学建设“131计划”(2020-2024)部署要求以及学校“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年度任务,上级部门部署的年度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责内容等。

三、目标任务编制程序

1.党建指标目标任务编制

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年度党建目标任务,由各相关考核部门按照《2021年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分别拟定,分学院、部门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教学单位党建指标)》《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党建目标任务清单(职能部门党建指标)》,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交至党委组织部汇总。

2.发展指标目标任务编制

1)教学单位年度发展目标任务,由各相关考核部门按照《2021年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加分项设置内容分别拟定,分学院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教学单位发展指标)》,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交至校党政办公室汇总。

2)职能部门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包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财务与资产管理情况”“特色项目”三项指标。其中,“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由各职能部门根据《2021年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加分项设置内容,按照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10大工程”年度目标、“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任务要求,根据分管校领导部署和要求确定,并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职能部门发展指标)》(附件3),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校党政办汇总;“财务与资产管理情况”“特色项目”目标任务,由各相关考核部门按照《2021年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分别拟定,在充分征求意见,并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职能部门发展指标)》,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交至校党政办公室汇总。

3.年度目标任务确定与考核

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经目标办汇总后,根据需要,适时反馈相关单位确认,并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以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形式,予以印发,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的基本依据。

四、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编制工作。目标管理是推进重大任务落实、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目标任务是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领会《阜阳师范大学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阜阳师范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编制责任,严格编制要求,认真做好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工作。

2.强化协同,确保目标科学可行。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编制目标任务,切实聚焦学校发展实际和师生关切重点编制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做到重点工作不漏项、重大举措不缺项。目标任务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测量性,每项指标任务数与所占权重相适宜,便于统计。考核要求要重在平时,强化过程管理。年度考核,原则上除“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特色项目”“加分项”考核指标外,目标办不再集中收取纸质材料。

3.严格要求,按时报送任务清单。要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格式,认真填写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并于2021年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分类打包(附件2、3)报送至校目标办(正行楼1213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政务系统“点对点信息”报送。联系人:陈祖耀。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2.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教学单位)

         3.2021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职能部门)

 

 

 

校目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