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寒假放假通知

 陈祖耀    2018-01-15    


2018年寒假放假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 现将2018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1月20日(农历腊月初四)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八)放寒假;2月24日(农历正月初九)开学,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1月23日(农历腊月初七)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六)轮休;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正常上班。

(三)寒假期间,学校交通车1月23日至2月21日停止运行,1月20日至22日、2月22日至23日校车按寒假时间表运行(详见2018年寒假期间学校交通车运行安排)。

二、寒假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学生宿舍、食堂、礼堂、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和校医院、食堂等涉及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重要部位,重点突出校舍及附属设施、校内在建工地等重要区域,重点突出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网线路、水电气及消防、治安防控系统设备等重要设施,重点突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和校车安全管理,重点突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环境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及时化解可能影响校园及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问题隐患。针对岁末年初和冬季、节假日等特点,要加强源头管控,严防火灾事故、 煤气中毒事故、踩踏事故、校车及交通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及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严防涉校涉生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和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或进行非法活动,严防校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学生放假离校前,要通过多种途径集中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学生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等,不断强化学生遵纪守法、文明礼让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

(三)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坚决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好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准备,畅通信息渠道,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理。

(四)请各单位于1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寒假值班表(含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有效联络方式)报送至校办值班室(综合楼1219房间,电话:2596233)和保卫处(综合楼107房间,电话:2561110)。

校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附:

2018年寒假期间学校交通车运行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学校交通车1月23日至2月21日停止运行,1月20日至22日、2月22日至23日按寒假时间表运行,具体安排如下:

清河校区-- 西湖校区

西湖校区--清河校区

序号

开车时间

停车地点

序号

开车时间

1

8:00

综合楼前

1

8:10

2

8:30

2

11:00

3

11:10

3

11:30

4

14:30

综合楼前

4

14:40

5

15:00

5

17:00

6

17:10

6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