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1月23日(农历腊月十四)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放寒假;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1月26日(农历腊月十七)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二)轮休;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常上班。
(三)寒假期间,学校交通车1月26日至2月19日停止运行,1月23至25日、2月20至22日按假期时间运行(详见2016年寒假学校交通车运行通知)。
二、寒假工作安排
(一)要在放假前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寒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积极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冻、保密等工作,对要害部门和重点实验室等,要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师生员工交通、消防、饮食等方面安全教育。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后勤服务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确保学校寒假期间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
(三)要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四)请各单位于1月17日前将寒假值班表(含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有效联络方式)报送至校办值班室(综合楼1219房间,电话:2596233)和保卫处。
校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附:
2016年寒假期间学校交通车运行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学校交通车1月26日至2月19日停止运行,1月23至25日、2月20至22日按寒假时间表运行,具体安排如下:
清河校区--西湖校区
| 西湖校区--清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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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车时间
| 停车地点
| 序号
| 开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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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0
| 综合楼前
| 1
| 11:00
|
2
| 8:30
| 2
|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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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00
| 3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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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30
| 4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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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5:00
| 5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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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5:30
| 6
|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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