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办公区域空调使用管理的通知

 阜阳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3-05-0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本着保障需要、节能减排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加强办公区域空调使用管理,提如下要求:

一、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时可开启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外最低气温低于5℃时可开启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

二、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办公室无人超过半小时要关闭空调,下班应提前十五分钟关闭空调,以促进节能和减排效果。

三、雷雨天气请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节假日应拔去空调电源插头。

四、教学主楼中央空调夏季供冷时段:9:00-11:3014:15-17:40,冬季供暖时段:8:00-11:3014:15-17:30。教学主楼中央空调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一般不开放,因特殊原因确需开放的,需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五、全校教职工务必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离开办公室时,需检查空调是否关闭,以免造成设备损耗和能源浪费。

六、学校不定期对办公区域空调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后勤与国资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