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2021级新生解决入学后的短期生活问题,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2021〕270号)、《阜阳师范大学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实施办法》(校学〔2020〕9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新生中的孤儿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1.新生中的孤儿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以及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予以资助;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班级报到人数的10%比例进行资助。
三、资助标准
1.孤儿学生临时生活补助的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以及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的资助标准为每人300元;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的资助标准为每人100元。
以上三类资助标准,同一学生就高执行,不重复资助。
四、工作要求
本次发放工作,在原有资助对象基础上,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纳入资助范围。请各学院督促新生班级辅导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准确定班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做好2021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填报《阜阳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和纸质版汇总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李山衫,联系电话:2595176。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