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介绍
1.学生处办公室
(1)负责本部门公章管理、信件收发、文电办理、档案保管、日常接待、办公设备及资产管理、会务筹备与组织。
(2)拟制本部门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和规章制度。
(3)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对外联络和来人来访的接待。
(5)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维护及对外宣传工作。
(6)督促检查和反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7)协调开展党的建设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制定和落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公民道德、法治文化等教育工作。
(3)负责学校“三全育人”综合试点改革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开展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易班)工作。
(5)负责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辅导员队伍及大学生意识形态工作。
(7)负责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
(8)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研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学生管理科
(1)协调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假期及重要节假日等时段的学生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学风、班风、校风及宿舍文明建设。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4)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教育与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学生传染病预防工作,协调做好学生医保和学生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
(6)负责有关学生工作助理队伍的管理与指导。
(7)负责开展学生工作品牌活动和特色文化建设。
(8)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心理教育实践科
(1)负责制定和落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评价和管理。
(3)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
(4)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
(5)组织开展“10·10”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
(6)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7)负责校院两级大学生心理委员联合会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心理咨询服务科
(1)负责制定和落实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大学生心理素质测评工作。
(3)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相关工作。
(4)负责建立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
(5)负责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
(6)协调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转介和跟踪服务工作。
(7)负责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教育、管理和培训。
(8)负责心理咨询服务相关软硬件设施建设。
(9)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效果评估及科学研究。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和落实学生资助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
(3)负责各类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效果评估和管理工作。
(4)负责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感恩、自立自强等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资助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智慧资助等相关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校内外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国防教育科
(1)军事理论课程:负责本科生国防教育课教学计划的制定;国防教育课教学的安排、考试、成绩登记、统计和教学管理等工作;
(2)学生军事训练:负责入学新生军事训练;
(3)日常国防教育:负责日常爱国教育宣传、及时掌握了解国防教育教学动态,并及时通报;
(4)大学生征兵:正确掌握国家征兵政策,组织实施全校大学生征兵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学生政策咨询、报名初审、体格检查、复查和政治考核;
(5)拥军优属:入伍学生保留学籍、各项经济补偿的报送及全程跟踪服务;退役复学学生信息登记、整理和恢复学籍手续办理等;
(6)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