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8〕21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校学〔2018〕17号),在各单位评选申报的基础上,经评审,决定授予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等6家单位为“2017-2018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何文等6位心理辅导员为“2017-2018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康敬群等3位老师为“2017-2018学年优秀心理咨询师”、方瑶等10名同学为“2017-2018学年十佳心理委员”、刘杨等37名同学为“2017-2018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张陈晨等62名同学为“2017-2018学年优秀心理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对荣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奖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活动经费1000元(用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凭发票到学生工作处核报);对“优秀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获得者每人奖励400元。同时对获奖先进集体、各类先进个人颁发奖状、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广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扎实工作,奋勇争先,不断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阜阳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单
阜阳师范学院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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