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28号)精神,现就我校学生申请2012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8月1日-9月15日。
二、受理机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贷款申请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请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贷款回执录入时间、地点:9月1日至9月30日携带国开行贷款“受理凭证”至综合楼904办理。
五、办理流程:学生在线申请→至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材料→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等待审批→获批后划款。
六、贷款管理: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本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贷款。
注意事项:
1.在线申请国开行贷款“学号”栏必须填写并保证正确无误,否则,可能引发贷款无法到账的后果。
2.在办理国开行贷款时,请主动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索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宣传卡》,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细则。
3.因今年国开行贷款具体政策有变(如贷款申请提交材料有变化),尚未成文下发,更为详细的贷款办理指南将于近期发布,请留意“安徽学生资助网”、我校学生工作处“助学贷款”栏或咨询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申请国开行贷款无需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5.外省籍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请按照所在省贷款政策执行,需要学校出具相关手续的请依手续要求至有关部门办理。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