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及推荐实施办法(试行)》(校学〔2012〕7号)有关规定进行,确保符合文件规定的学生能被推荐参加院级评审。如符合校学〔2012〕7号文件的学生数少于应推荐指标数,可以依据空额数推荐在“特困”和“困难”贫困生库中综合测评排名前二的学生参加学院评审。学院在评审时原则上应按学生综合测评在班级中排名高低确定推荐人选。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地址:安徽·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编:236041 联系电话:0558-2593176 服务邮箱:fyncxsc@126.com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