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3〕42 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2—2013学年度学生文明班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校自胜奖学金、校长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评优、评奖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民主推选“班级评优、评奖评议小组”成员。辅导员为班级评优、评奖评议小组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班级全体学生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8人(不含组长、副组长)或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不含组长、副组长),评议小组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投票方式,产生本班级拟推荐上述人选名单报学院审批,并同时向学院报送班级评议小组投票票单,由学院统一保存备查。凡是不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优、评奖的,学校对其评选结果不予承认,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评优、评奖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德育标准,坚持学生能力素质与专业成绩统筹考评,做到民主、公平、公开,宁缺勿滥,达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竞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三、各学院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对于学生能力加分,要统一制定本学院的综合测评加分标准,防止同一学院不同班级加分标准不同,应注重考查所取得证书和所参加活动与“学业、专业和职业”的相关性,无关联项目一律不得加分。
四、今年评奖评优的部分奖项的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做了修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2012-2013学年评优评奖细则》(见附件一)执行。
五、从今年开始各类评优评奖的评选推荐必须通过学生工作处网站“学生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进行申请推荐审批。
六、9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评优活动的初评和公示工作。9月25日前将文明班级先进事迹和附件三(Excel表)纸质和电子版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数据同时送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谭磊,联系电话:2595176。10月中下旬,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表彰。
七、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八、本通知解释权属于学生工作处。
附件:
1.2012-2013学年评优评奖细则
2.2012-2013学年评优评奖指标分配表
3. 2012-2013学年评优评奖奖励统计表
4.2012-2013学年学生申请奖励审批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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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2012-2013学年学生评优评奖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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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二:2012--2013学年评奖评优指标分配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三:2012—2013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奖励统计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四:2012——2013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奖励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