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3〕44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和阜阳师范学院学字〔2004〕48号文件之规定,依据本人申请、家长同意、辅导员与学院意见,经处务会研究,同意周梦雪等19人不在学校住宿。
具体名单如下:
文学院:周梦雪;
美术学院:李颖、凌孝飞、朱磊、武慧敏;
经济与管理学院:周冰、徐伟;
教育科学学院:关亮、陈刚;
化学化工学院:彭涛、柳鑫鹏、陈波、邢小燕;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田明杰、周脱陈、鲍强、贺相贵、宋玉良、路玉;
以上学生不在校住宿的批准期限为: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1月16日。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