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5〕1号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关于评选上报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5〕1号)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6.普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及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且必须获得“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专升本毕业生在校期间(含专科阶段)至少获得过“两次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及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但必须在本科阶段获得过一次“三好学生”称号,且必须获得“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指标分配
根据皖教学函〔2015〕1号文件规定,本科生按毕业生总人数的3%比例评选,我校共有140名指标,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文学院12名、千亿体育登录-千亿体育平台12名、政法学院6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6名、数学与统计学院16名、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9名、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9名、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6名、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11名、美术学院6名、音乐舞蹈学院3名、体育学院10名、教育学院9名、经济学院6名、商学院19名。
三、工作程序
1.各学院要对照条件,广泛宣传,认真评选,并参照《填表说明》(附件1),填报《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和《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附件3),于2015年3月5日前送至学生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李方,电话:2593176。
2.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审定我校“双优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3.对审批通过的“双优生”人选,由省教育厅、人事厅发文表彰,并颁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证书》。
四、评选要求
“双优生”评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透明、公平;不得突破指标名额,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双优生”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填表说明
2. 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3. 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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