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5﹞6号
各学院:
为培养和树立我校大学生的先进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现就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1级和2013级专升本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奖项类别
毕业生评优奖项分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名额分配
按照各学院的毕业生数,对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别以0.5%、12%、4%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指标如下:
学院
| 三好学生标兵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文学院
| 2
| 48
| 16
|
千亿体育登录-千亿体育平台
| 2
| 49
| 16
|
政法学院
| 1
| 23
| 8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1
| 23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
| 65
| 2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
| 37
| 12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1
| 36
| 12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
| 23
| 8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44
| 15
|
美术学院
| 1
| 22
| 7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13
| 4
|
体育学院
| 2
| 40
| 13
|
教育学院
| 1
| 36
| 12
|
经济学院
| 1
| 24
| 8
|
商学院
| 3
| 77
| 26
|
合计
| 24
| 560
| 187
|
四、成绩认定
“毕业生班级最终总排名”=“前三个学年班级综合测评排名”+“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智育成绩排名”。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把评优的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
2.依据学生班级最终总排名,依次择优确定候选人,要求在校期间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3.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在充分民主和集中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拟评选名单。
4.各学院对拟评选名单进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3月30日前将《阜阳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评优初选名单统计表》(附件)送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方,电话:2593176。
5.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请学校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学生能力素质与专业成绩统筹考评,注重德育标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民主。
2.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审,不得突破指标分配名额,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学校相关评优评奖文件执行。
3.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毕业生评优资格,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阜阳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生评优初选名单统计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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