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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贫困生、孤儿、残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7-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2015〕19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5-2016学年贫困生、孤儿及残疾学生认定工作,方便相关同学利用暑期做好前期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2015-2016学年贫困生认定的同学,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须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具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2.申请2015-2016学年新增孤儿认定的同学,需出具县级民政部门的《孤儿证明》(模板见附件3)。往年已认定的孤儿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3.申请2015-2016学年新增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认定的同学,需提供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往年已认定的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4.往年及申请新增孤儿、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认定的同学,还需办理贫困生认定工作。

5.上述材料请学生于2015年9月9日前交至各辅导员处。

6.贫困生、孤儿及残疾学生认定工作关乎同学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宣传,指导相关同学按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孤儿证明模版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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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3:孤儿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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