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6〕9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申请外宿的通知》(学〔2016〕6号)要求,在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院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王琳等14名同学不在学校住宿,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文学院4人:王琳(学号:201440720256),张文武(学号:201340110123),但林忆(学号:201540450117),赵猛(学号:201540110449);
千亿体育登录-千亿体育平台4人:龚伍(学号:201240930413),黄祥(学号:201540230430),黄光旭(学号:201240210507),张圆圆 (学号:201440510658);
商学院1人:洪意(学号:201441440114);
数学与统计学院1人:朱嘉慧(学号:201440530158);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1人:梁猛(学号:201540650246);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人:李艳艳(学号:201340910226),张译丹(学号:201340620125);
体育学院1人:杨国日(学号:201441230221)。
以上学生不在校住宿的批准期限为: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7月12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