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8〕36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贫困生和孤残学生认定工作,方便相关学生利用暑期做好前期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生认定
申请2018-2019学年贫困生认定的学生,需填写《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8年版)》(附件2),调查表须经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或者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
二、孤残学生认定
1.申请2018-2019学年新增孤儿认定的学生,需出具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的《孤儿证明》(附件3)。往年已认定的孤儿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2.申请2018-2019学年新增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认定的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往年已认定的残疾学生、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无需再次认定。
三、几点工作说明
1.贫困生和孤残学生认定工作关乎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宣传,指导相关学生按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往年已申请新增孤儿、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认定的学生,还需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提交附件1和附件2)。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仅需提交附件1,直接参加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
4.我校往年认定的孤儿学生、本人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信息,学生工作处将以书面形式分学院印发,请学院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工作中要切实保护学生隐私、防止信息泄露;注重数据信息安全,不得通过电子邮箱等网络方式批量传输、存储学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精准认定,坚决避免出现学生重复提交认定材料、学院重复上报学生信息等现象。
5.上述材料请学生于2018年9月5日前交至各辅导员处。
附件:1.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8年版)
3.孤儿证明模版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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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3 孤儿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