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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素质普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10-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2021〕67号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1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决定开展全校2021级学生心理素质普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11023-26在清河校区和西湖校区各教室集中在线测评,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测评方式

各学院心理委员联合会负责组织本院2021级学生在附件1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利用手机微信APP扫描二维码登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进行在线测试,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能促进新生同学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帮助新生同学在比较全面地了解和认识自我的基础上,完善自己的性格,开发自我的潜能。心理普查工作还能帮助学校和辅导员针对学生心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学校为有需要的学生积极开展跟踪、关注、辅导工作。

2.高度重视。开展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是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心理育人工作需要。各学院要从以人为本及创建和谐校园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此次心理素质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3.协调配合。各学院辅导员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做实做细学生工作,确保每位同学都按时参加心理素质普查;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做好本学院普查工作的协调与监督;各班辅导员工作助理要统一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评。为保证测评系统正常运行,普查以学院和班级为单位分批次按指定的时间进行,无故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测试者,取消其本学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无理由不参加测试的新生,学院要宣传动员、批评教育到位,辅导员要确保每一名新生都参加测评,因故未及时参加测评的新生要在一周内补测完成。

4.保障实施。测试时间通常在30分钟以内,为保证测评工作顺利,请新生同学自备智能手机1部,并保证手机电量和网络数据流量充足。心理素质普查所涉问题答案无对错之分,学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如实作答,不得随意乱答或请人替答,以免系统给出的结论与事实不符,给学校和学生本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附件1.2021级学生心理素质普查日程安排表

2.2021级学生心理素质普查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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