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21〕100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弘扬师大精神,实施领航工程,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召开2021年度学生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赓续百年初心 传承师大精神
二、大会时间
2021年12月26日(周日)下午3:00
三、大会地点
体育中心会议中心
四、参会人员
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各级各类获奖学生代表,部分学生代表,知名校友,学生家长代表。
五、大会流程
1.学生先进集体颁奖
颁奖1:文明宿舍
颁奖2:文明班级
颁奖3:十佳文明宿舍
颁奖4:十佳文明班级
2.共青团先进颁奖
颁奖1:校级先进团支部
颁奖2:省级先进个人及团队
颁奖3:国家级先进团队
3.学生先进个人颁奖
颁奖1:创新创业奖学金
颁奖2:三好学生标兵
颁奖3:校长奖学金、自胜奖学金
颁奖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科竞赛颁奖
颁奖1:国家级竞赛三等奖
颁奖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颁奖3: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颁奖4:国家级竞赛特等奖
六、参会要求
1.每个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要作为本学院参会工作的协调人,并指定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学院师生参会、前期彩排等有关事宜。
2.专职辅导员原则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以学院为单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大会期间全程录像,请务必遵守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成关机或静音状态。
七、其它说明
1.请各学院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院级表彰活动,多媒介、多方式宣传学生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积极奋进、争先创优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2.请辅导员围绕本次表彰大会主题,集中开展主题班会,引领广大同学向优秀典型学习,向先进集体看齐,涵养自身素质,筑牢奋斗理想,打造优良学风。
3.各学院开展表彰活动、主题班会的总结材料和图片资料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董淳一,电话:2593176。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