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学风建设,不断强化学生的学习主体意识,巩固和弘扬“敦品励学 明辨笃行”的优良学风,根据《关于强化学风督查工作的通知》(校学〔2019〕8号)和《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学风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学〔2021〕7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校抽查时间为4月18日—4月21日。
2.各学院常态化普查和班级常态化互查的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督查方式
采用班级互查、学院普查、学校抽查“三级联查”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
1.班级互查:各班级学风督查小组对本学院其它班级开展不少于2次的巡查,巡查结果报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班级;
2.学院普查: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班级开展1次普查;
3.学校抽查:学校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随机抽选不同年级的若干班级进行专项督查。
三、督查内容
1.上课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以及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等);
2.课堂不文明现象,包括带餐进教室及食用、不文明言行举止、不文明着装穿戴等;
3.班级日志携带、填写情况,任课教师签字情况,辅导员签字审核情况;
4.有无从事与课堂教学内容无关事项的行为以及交头接耳、玩手机、睡觉、聊天等不良学习行为或状态;
5.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其它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期学风督查工作,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学风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学〔2021〕73号)要求,完善相关机制,明确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常态化学风督查,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切实通过督查发现具体问题、改进日常管理、加强学风建设。
2.做好信息报送。各学院自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逐步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学院要认真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于4月18日(周二)上午11:3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1013办公室。联系人:喻珍珍,联系电话:2595976。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风督查二级学院自查用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