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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学院舆情信息反馈处置工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5 11:29:35  编辑: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学院舆情信息反馈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舆情信息反馈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信息不对称、反馈不及时、处置不科学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涉校舆情信息的主动权,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特制订《阜阳师范学院舆情信息反馈处置工作规程(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2月20日

阜阳师范学院舆情信息反馈处置工作规程(试 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信息不对称、反馈不及时、处置不科学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涉校舆情信息的主动权,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就我校舆情信息应对处置工作,制定如下规程。

一、工作机构

党委宣传部是全校舆情信息管理与处置的中枢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总体负责学校相关舆情信息的监测、汇总、研判与上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管理与处置负责,是涉及本单位本部门舆情信息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的具体执行者。

二、工作要求

1.畅通渠道,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发布、收集报送以及关涉舆情的回复处置工作,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信息渠道畅通。

2.常态管理,正面引导。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员要主动关注学校师生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尤其是涉及校园安全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现常态化管理,主动设置议题、话题,传播真善美的社会正能量,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3.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信息发现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相关信息搜索渠道,力争第一时间全面准确把握,遵循“黄金四小时”原则,敏锐判断,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舆情发酵,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4.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各单位各部门要牢牢树立全校“一盘棋”的理念,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持舆情处置与权威信息发布同步启动,把握主动权,以疏代堵,增强透明度,提升涉校舆情应急处置效能。

三、工作规程

1.全面监测。各单位各部门为本单位本部门舆情信息监测与处置的责任主体,应经常性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热点焦点问题、重点环节部位、重点人群、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全天候常态化监测。发现舆情信息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汇总。党委宣传部将组织开展相关舆情处置会商工作,呈报学校领导审阅批示(周末、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随时报送,实施零报告制度。

2.快速响应。党委宣传部整合各单位各部门舆情信息员组建学校舆情信息员工作队伍,对日常舆情信息职责归口和人员归属的原则,遵循“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规则,及时予以快速响应,并根据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及网贴热度进行滚动回复,应做到尽早、持续、准确、反复发布,切实做好正面引导处置。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党委宣传部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综合会商研判,拟定处置方案,并迅速呈报相关领导签署办理意见,迅速组织回应。

3.积极应对。舆情信息发生后,党委宣传部将要根据问题性质、涉及内容、传播及影响情况,依法依规依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组织舆情信息员及时、持续、科学地开展正面舆论引导。

——对师生员工合理诉求,明确职责归属,责成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迅速予以初步回应,告知已开展核实,等待后续办理情况回复;

——对虚假信息和造谣传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回应公众关切避免不实言论误导舆论走向。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主动设置议题,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讨论,公开解疑释惑,澄清模糊认识,推动形成正面舆论导向。

——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思想倾向和观点主张,应根据具体内容、行为方式及事态进展,依据《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应对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皖意识形态办字〔2017〕1号)文件精神,分层引导、分类管控、分级干预,确保合理有效化解。

4.跟踪问效。组织舆情信息员针对信息处置方式、结果等,全程跟踪,持续关注舆情事态发展,科学合理的评估处置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加强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确保舆情不复发、不转移。

5.总结上报。在积极应对舆情同时,相关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调查真实情况及处置措施汇总拟定为正式书面答复,动态报告处置进展情况。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人员及时开展舆情信息处置督查,了解处置进展和效果。

四、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事关全校安全稳定、民生举措、干部作风、师德师风等敏感问题,以及师生员工关注度较高的网上舆论激烈的重大负面舆情、网络突发事件等。处置流程如下。

(1)在发现舆情15分钟内通知舆情责任信息员,初步了解舆情反映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校领导,同步开展会商、研判舆情信息处置方案,提出科学处置建议。

(2)及时通知舆情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人,具体做好该舆情事件的调查核实、回应、化解等具体处置措施。

(3)根据学校会商意见,视舆情发展态度成立专项舆情信息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应对方案、统一发布口径。

2.二级响应:涉及具体单位部门工作举措、工作作风等影响面较大问题,容易引发舆情升级,对本单位及学校形象造成较坏负面影响的舆情信息。相关单位部门为舆情信息引导处置主体,单位一把手负责人为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舆情信息员为具体责任人。

3.三级响应:一般性、影响较小的舆情信息,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本舆情信息引导处置规范程序自行处置,并于第一时间将处置情况、结果报宣传部备案。

五、督查督办

1.学校切实将舆情信息处置工作成效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施一票否决。对舆情信息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一把手,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2.本工作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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