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工作处近日已发出《关于在受资助学生中开展感恩教育的通知》(学〔2014〕65号),为进一步增强此项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辅导员对受资助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工作处与弘扬核心价值观名师(辅导员)工作室决定联合开展感恩教育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每个学院至多可以推荐一个班集体、一名学生参加感恩教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要求
先进班集体要突出辅导员在感恩教育系列活动中的引领、激励、示范作用,活动内容力求新颖、丰富,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优秀个人要积极参与感恩教育系列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工作表现突出,且是受资助的学生。
三、奖项设置
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设感恩教育活动先进班集体、优秀个人若干,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由弘扬核心价值观名师(辅导员)工作室具体组织评选并给予奖励。
四、材料报送
1.评优材料
参评感恩教育活动先进班集体须提交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参评感恩教育活动优秀个人须填报推荐表(附件)及个人事迹材料。
2.报送方式
各类材料须经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4年12月19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谭磊,电话:2595176,邮箱:157409633@qq.com。
附件:“感恩教育活动优秀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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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感恩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