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关于管理岗位空岗补进的工作办法
我校部分管理岗位任用人数超编,为了有序实现相应岗位出现空岗后的补进工作,按照“一退一进,对岗补进”的原则,确定如下依次优先补进的办法:
一、岗位空缺前已经任现职务的管理岗或学校已同意申请转为管理岗的人员:
1.任职(级)时间在先;
2.任现职(级)前为管理岗编制;
3.申请转为管理岗的申请时间在先;
4.校龄时间在先;
5.出生时间(以组织部、人事处认定为准)在先。
二、空岗补进工作一般在学校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呈报调整岗位报告前启动,组织部负责提供管理岗人员任职时间。
三、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关于管理岗位空岗补进的工作办法》(人〔2014〕34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报学校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