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关于工勤岗位空岗补进的工作办法
我校部分工勤岗位聘用人数超编,为了有序实现相应岗位出现空岗后的补进工作,按照“一退一进,对岗补进”的原则,对于岗位空缺前经学校同意报考相关岗位并已经具备相应岗位技能资格的工勤岗人员或学校已同意申请转为工勤岗的人员,经空岗发布、个人申请,然后按照以下办法依次优先补进:
1.具备补进岗位技能资格的时间在先;
2.聘现岗位前为工勤岗编制;
3.申请转为工勤岗的申请时间在先;
4.校龄时间在先;
5.出生时间(以人事处认定为准)在先。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工勤岗位空岗补进的工作办法》(人〔2017〕16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报学校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