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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教室卫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8-24 17:47:51 点击数:

 

为了给全院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确保各班级教室卫生整洁美观,展示我院形象风貌,依据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教室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颜料残留。 
  2、门窗:明亮、干净、无灰尘。

 3、桌椅、画具摆放有序。 
  4、不得使用违章电器。

 5、垃圾及时收集处理。 

 6、禁止带食物进入教室。
  7、强化班级内部管理,教室内部张贴整齐有序,布置规范,专刊整洁。墙上无字迹,蜘蛛网,灰尘等。 

二、卫生检查:

成立教室卫生工作检查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会生活部部长任副组长,学生会生活部同学为成员,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具体安排:

1、卫生工作检查小组于每周三、周五进班检查卫生,并打分;

2、卫生标准为100分为满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3、卫生检查结果每周一公布,并报送各班级辅导员。

4、各班级建立以周为单位循环的卫生值日制度。每学期的卫生值日表张贴在班级公示栏,并于开学第一周报学院团总支备案。

5、卫生评分作为班级及学生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达不到卫生标准的班级,扣分并给予警告。学期总评卫生不达标的,取消该班级评比资格;每学期三次以上不打扫卫生的、或二次打扫但不达标的值日生,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

  未尽事宜由卫生工作检查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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