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7〕17号
各学院:
为普及诚信征信知识,增强大学生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树立诚信自强典型,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校学〔2017〕10号)要求,决定开展“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二、活动时间
1.学院初选:5月23日至6月2日。
2.校级终选:6月7日。
三、评选对象
获得国家、社会和学校各类资助的在校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同学当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2.自觉践行自强不息、诚实守信的精神,事迹突出,励志奋进;
3.积极参加公益志愿者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文明诚信表现。
五、评选办法
(一)学院初选
各学院自行开展本学院的“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选拔工作,推荐产生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终选。
(二)校级终选
学校将于6月7日下午3:00在西湖校区F楼报告厅举行“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校级终选。评选方式采取候选人主题演讲与PPT演示相配合的方式(限时6分钟),讲述感人经历,展示青春风采。评委现场打分,评选出“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设立“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分别给予每人奖励600元、 4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它说明
1.本次活动由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协办。
2.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需参照评分标准(附件1)自行准备个人诚信自强先进事迹展示PPT和演讲稿。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并对推荐参加校级终选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请于6月3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候选人的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配合演讲制作的PPT报送至实验E楼105办公室,联系人:王丛丛,联系电话:2593606,邮箱:496736399@qq.com。
附件:1.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评选评分标准
2.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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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 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