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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11月02日 16:01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阜阳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915日前报送《竞聘岗位计划申报表》(附件1)。联系人:王畅,联系电话:2591539,办公地点:正行楼1104室。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91



阜阳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开展转岗竞聘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选人用人机制。通过“自愿申请、选岗竞聘、双向选择”,优化学校人岗资源配置,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师范大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转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法治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竞聘岗位

岗位类型:经各部门单位申报、学校研究同意的空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数量:全民事业编制岗位数不得突破《阜阳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校党〔202132号)规定比例与数量;编制外人员岗位,执行学校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竞聘岗位数量由各部门、单位申报,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

岗位级别:

①管理岗位为原单位九级(含九级)以下;

②专业技术岗位为十二级(含十二级)以下。

四、人员范围

符合《阜阳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转岗聘用办法(试行)》(校党〔202228号)文件规定的具备岗位任职能力的阜阳师范大学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五、转岗条件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转岗聘用办法(试行)》(校党〔202228号)、《阜阳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校党〔202132号)等相关规定设置。

六、工作安排

1.竞聘岗位申报

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聘岗位的岗位类型、现有人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等,经单位集体研究,单位党政审批,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于915日前向人事处报送《竞聘岗位计划申报表》(附件1)。

2.竞聘岗位确定

人事处整理汇总申报竞聘岗位,由学校转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在人事处网页公布竞聘岗位类型、数量、条件等信息。

3.转岗个人申报

有转岗意愿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对照公布的竞聘岗位情况,按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所在单位提交《阜阳师范大学工勤岗转岗资格审批表》(附件2,只填写正面部分)和支撑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时间起止证明等原件)。对于符合转岗条件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转岗竞聘汇总表》(附件3),连同拟转岗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交至人事处。

4.转岗资格审查

学校转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查阅申报转岗人员材料,对申报转岗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现场述职考评

考评拟采取个人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人述职采取现场评议考核的方式,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介绍学习工作经历、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申报竞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优势以及工作设想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

考核采用现场打分,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得的平均分,即为评议的最后得分。

6.成绩及人选公示

根据竞聘岗位计划、个人申请岗位情况和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竞聘岗位通过人员。竞聘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通过人员基本信息、拟聘岗位等情况。

7.转岗人选确定

公示结束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转岗聘用的,人事处将相关情况向学校汇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8.报主管部门审批

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学校发文备案,办理聘任手续。学校从人员聘任次月兑现转岗后工资待遇。一般聘期三年,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七、有关说明

1.工勤技能人员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由聘用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后,方可按规定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岗位变动后工资待遇按皖政〔20078号、皖人办发〔2007123号和皖人发〔20046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3.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后,按新聘岗位进行考核管理;

4.学校从严从紧掌握向专业技术岗位转岗。二级单位编制竞聘岗位不得因人设岗,原则上转岗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岗位转换。

八、其它

1.有关单位应及时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转岗聘用相关文件,明确转岗聘用的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确保全员覆盖。

2.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类型的岗位,无人申报的竞聘岗位将自动取消,个人考评述职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和时间要求,做好材料报送等工作,否则因此出现的后果由相关人员承担。

4.转岗竞聘人员如出现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学校可以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考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考评最终成绩并列,按照考评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5.转岗竞聘工作由人事处等单位负责组织,整个过程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

6.评聘结果依照人员编制类别管理权限,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7.本转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竞聘岗位申报表.docx 

附件2:阜阳师范大学工勤岗位转岗审批表.docx

 附件3:阜阳师范大学工勤岗位转岗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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